(新山13日讯)响应马华总会长拿督斯里魏家祥号召,柔佛州马青多区团团长昨晚开始纷纷到警局报案,要求警方援引《刑事法典》共3项条文,调查巫青团长拿督阿克玛在社交媒体上发表的“教训”言论。
其中,参与报案的柔马青区团包括丹绒比艾区团、笨珍区团、礼让区团、巴莪区团、麻坡区团、峇吉里区团、哥打丁宜区团、东南镇区团、拉美士区团、昔加末区团、士基央区团及地不老区团等。
各区区团团长分别于昨日及今日,前往当地警局报案,要求警方介入调查。
他们要求警方援引调查的条文包括《刑事法典》第186条文(妨碍公务员执行任务)”、第504条文(蓄意侮辱导致破坏公共安宁)及第505B条文(发表破坏公共安宁的言论)。
他们认为,该言论属于威胁与施压,可能干扰调查与检控程序的独立性,破坏社会和谐,并引发公众恐惧与紧张情绪。
马青柔佛州团长邢智立今日在丹绒比艾区团团长张育菖及笨珍区团团长梁江涛的陪同下到笨珍警区总部报案,同时呼吁警方展开公正调查,并采取适当行动,确保法律尊严与社会安宁不受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