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31日讯)武吉南眉工业区一家废物管理公司因污染水源,遭马六甲环境局控上法庭,被判罚款3万令吉。
该局局长罗斯里慕斯达法发文告指出,相关公司代表是于昨日在爱极乐法庭面控时,俯首认罪。
“该公司是在1974年环境质量法令第18条文下被控,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16(1)条文同读。”
他表示,甲州环境局的执法人员是于去年12月12日早上11时至中午12时40分,因接获2宗来自民众的投诉,而前往该公司进行检查。
“民众投诉指该公司污染水源,飘出难闻的气味。调查发现,该公司所排出的废水量违反2009年环境质量(工业废水)条例。”
他说,希望法庭的宣判,能让业者得到一个教训,不再重犯。同时,他呼吁民众遵守条规,一同保护环境。民众若发现任何污染问题,可拨打热线1800-88-2727或透过网站https://eaduan.doe.gov.my投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