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6日讯)因在上个月非法雇用一名没有合法工作准证的巴基斯坦籍男子,新山一家私人诊所医生及该名巴基斯坦籍男子今日双双在新山推事庭面控并认罪,各被判处罚款1万令吉。
推事阿蒂法在被告当庭认罪后作出上述判决,若被告无法缴清罚款,则须以监禁5个月替代。被告随后已缴清罚款。
根据控状,现年44岁的被告维格尼斯瓦然,被控于今年10月18日凌晨约1时44分,在乌鲁地南烈光镇的一间诊所内,非法雇用34岁的巴基斯坦籍男子阿德南汗。
被告因而触犯1959/63年移民法令第55B条文(非法雇用无效准证外劳)。
另一方面,涉案的34岁巴基斯坦籍男子阿德南汗今日在另一推事庭面控时,也承认了一项在1959/63年移民法令第15(1)(c)条文(逾期逗留)下的指控,同样被判处罚款1万令吉。
案情显示,警方与卫生部辖下私人医疗守则管制单位(CKAPS)执法人员,是在涉案诊所进行突击检查时逮捕该名外籍男子。当时,该名男子正在诊所内为病人提供谘询服务,且无法出示任何有效身分证明文件。
经过移民局进一步核查证实,该名男子并未持有合法的在我国工作准证。由于该名巴基斯坦籍被告无法缴付1万令吉罚款,随后被送往居銮监狱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