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一名前单位信托顾问因涉及证券投资诈骗案,分别欺骗2名男子,今日在2庭被控后认罪,被判处监禁18个月及罚款200万令吉。
现年59岁的被告阿姆兰在面对首宗案件提控时认罪,地庭法官阿兹鲁判处他监禁18个月及罚款100万令吉;若无法缴纳罚款,则需以监禁6个月替代。
在第二宗案件,地庭法官伊尔玛米亦则判处同样刑罚,即监禁18个月及罚款100万令吉。惟两项刑罚同步执行,刑期从被告于去年9月8日被捕之日起计算。
因此被告最终须坐牢18个月及罚款200万令吉。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分别向2名受害者做出虚假陈述,导致2名受害者分别向其购买的肯纳格投资者有限公司价值13万令吉及1万令吉的银行汇票。有关银行汇票本应用于投资用途,但随后却被转入与被告相关的帐户中用于购买单位信托。
上述违法行为是于2021年12月至2022年6月27日期间,在敦拉萨路的肯纳格大厦内发生。
被告因而在《2007年资本市场与服务法令》第179(b)条文下被控,并可在同一法令第182条文下被定罪。在此条文下,一经定罪,可被判处最高不超过10年监禁,以及不少于100万令吉的罚款。
本案的主控官为副检察司玛格丝瓦丽,证券监督委员会检控官为迪巴及莎莉法协助检控;被告的代表律师则是诺阿兹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