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一名50岁女性就一宗医疗疏忽事故,向一名医生及一间私人诊所提出控诉,最终获判近25万4000令吉的损害赔偿。
事件起因于一项手术程序,导致她右眼黄斑部永久受损,并丧失部分视力。
司法专员尤斯林今日从瓜拉登嘉楼高庭以线上方式宣判,内容仅涉及损害赔偿金额的评估。
被诉方已在审讯首日承认责任,因此庭审仅就赔偿数额进行证供审理。
尤斯林判令玛兹达·获得以下赔偿:精神痛苦及生活质量下降15万令吉、加重损害赔偿7万5000令吉、精神困扰及未来治疗费1万5000令吉、收入能力损失1万令吉,以及特别损害3587令吉。
法官同时谕令答辩人支付赔偿金额自入禀日起至全数清偿为止的5%利息。同时也需支付3万5000令吉堂费予起诉人,起选人为瓜拉登嘉楼一家私人医院的采购执行员。
尤斯林指出,答辩人并未在最早阶段承认责任,而是在审讯开始时才承认,因此影响案件处理。
他表示,加重损害赔偿是基于答辩人未及时向起诉人说明伤势严重性。
案情显示,作为第二答辩人的眼科专科医生,于2021年6月22日在第一答辩人拥有的专科诊所为原告进行右眼囊肿切除手术。
手术过程中,类固醇注射导致眼球穿孔,进而造成起诉人黄斑区域永久且不可逆的损伤。黄斑位于视网膜中央,是负责精细视觉的重要区域。
尽管伤势严重,法庭指出该专科医生未及时告知穿孔情况,也未尽早为其进行眼部冲洗或转介紧急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