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高庭日前裁定,一名现年22岁男子在6年前的医疗疏忽,对一家政府医院及其医生提起诉讼中胜诉,获得总额740万令吉的赔偿。

法官苏天祖(译音)在判词中指出,起诉人威玛(K‧Vimal Raj)将获得640万令吉,用于购买一只机械手臂和两条义肢。

另外获得21万3000令吉,作为多次截肢造成的疼痛与精神折磨赔偿,另有18万令吉作为居家照护费,以及2万令吉的加重性损害赔偿金。

然而,法官驳回威玛的父亲克里斯纳沙米(J‧Krishnasamy)所提出的收入损失赔偿要求。

“起诉人并未提交任何文件证据以证明该项主张。”

在政府承认责任,并进行损害评估程序后,法庭作出了这项判决。

评估听证会上,起诉人威玛与克里斯纳沙米共传召了11名专家证人,而政府方面则有4名。

威玛与克里斯纳沙米也获得20万令吉的诉讼费赔偿。

律师布里南丹(Brijnandan Singh Bhar)、哈文德(Harwinder Kaur)、达内什(Dhanesh Subramaniam Nair)、纳塔沙(Nathasha Bhar)、贾斯温(Jasween Kaur)、克什文德(Keshvinder Kaur)与维努希尼(R‧Vinushini)代表父子二人出庭。

联邦律政司茜蒂阿斯玛(Siti Asmath Che Man)则代表政府。

原告最初要求的赔偿金额为1830万令吉。

克里斯纳沙米于2020年代表当时仍未成年的威玛提起诉讼,被告包括卫生部、安邦医院(Ampang Hospital)、3名医生及政府。

威玛在去年满18岁后,被列为共同起诉人。

由于政府承担替代责任(vicarious liability),针对医院与医生的诉讼最终撤回。

根据起诉书内容,威玛于2019年经历多次手术后成为永久残障者,左手肘以下、右膝以下的腿部,以及左脚跟与脚趾皆被截肢。

现年51岁、曾任货车司机的克里斯纳沙米表示,他为照顾儿子被迫辞职,其妻子为保安员,成为家庭唯一经济支柱。

起诉书指出,威玛原本是个健康的孩子,没有任何重大疾病或遗传问题,只是生殖器部位出现过敏反应。

2019年1月15日,威玛被送入安邦医院。

当时被诊断为“阴茎炎”(balanitis),属可治愈疾病,但他在未完全康复的情况下,两天后即被允许出院。

回家后,威玛在家中失去意识,随即被送往医院急诊部接受紧急治疗。

1月23日,他陷入昏迷并被送入加护病房。

据指,一名医疗人员要求克里斯纳沙米在一份空白同意书上签名,却未解释将为其儿子进行的治疗方式或风险。

隔天,父亲发现威玛的手指与脚趾开始发黑肿胀。

克里斯纳沙米说,医院人员并未向他解释儿子病情恶化的原因。

2019年3月至11月之间,威玛的多处肢体被截除,导致严重残障。

王思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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