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哈末阿兹哈(左)被控14项罪名。(图取自马新社)

(新山21日讯)3名移民局官员及一名餐厅业者涉嫌在过去3年来进行柜台非法安排(counter setting),接受贿赂协助外籍人士非法出入我国,今日在新山地方法庭面控,其中一名涉案官员面对多达14项控状,4名被告皆否认有罪,获准保释候审,

4名被告包括3名KP2级别的移民局官员莫哈末阿兹哈(40岁)、礼扎(43岁)和海里占(58岁),以及餐馆业者哈斯兰(57岁),4名被告个别聆听控状表示不认罪。

其中,第一被告莫哈末阿兹哈共面对14控控状,指他在2024年7月16日至2025年2月24日,于巴西古当移民局任职期间,接受一名女子以网络转账方式贿赂,总金金额为2万8600令吉,以便审核外籍人士出入我国的证件为合法。

被告的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公务员接受贵重物品或礼物),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海里占(第一排右)和礼扎(第二排右)周三在新山地庭面控。(图取自马新社)
海里占(第一排右)和礼扎(第二排右)周三在新山地庭面控。(图取自马新社)

第二被告礼扎共面对两项控状装,指他于2023年4月和8月,在巴西古当渡轮码头靠近移民检查柜台的厕所接受一名票务代理贿赂1700令吉,以协助印尼人办理入境。

第三被告海里占被控于2024年8月28日,在巴西古当移民局接受一名男子贿赂100令吉,协助印尼人非法入境。

第四名被告哈斯兰被控于2024年11月11日,在麻坡的一间餐馆接受一名中介贿赂1200令吉,协助印尼人非法入境。

上述3名被告行为抵触2009年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法案第16(a)(A)及16(a)(B)条文,并可依相同法令第24(1)条文判刑,最高可被判处20年监禁,或罚款。

此案主控官为法扎、阿美拉和莫哈末法依祖,4名被告皆有代表律师。

承审地庭法官拿督阿末卡玛阿里芬允准,第一被告以一万令吉保释候审,另3名被告则以8000令吉保释候审,并将案件展至2月24日和25日过堂。

陈筱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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