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明(左起)及廖美芳两夫妻在莫得鼎陪同下,召开新闻发布会,控诉信用卡被盗刷,至今仍要承担逾1万2000令吉卡债。

(新山9日讯)  一对华裔夫妻申诉,两张附属信用卡在未收到银行OTP通知下,短短3天内遭盗刷17次,损失近2万令吉,过去两年向有关银行及金融市场申诉专员服务(FMOS)投诉,仍被要求需承担逾1万2000令吉卡债,让夫妻俩深感不公,也质疑有关银行安全机制出现严重漏洞。

事主李金明(58岁,跨国公司生产部经理)与妻子廖美芳(50岁,家庭主妇),今日在马青柔州公共服务与投诉局主任莫得鼎的陪同下召开记者会,控诉银行与相关单位的处理方式有欠公允。

李金明透露,他交给妻子使用的两张附属卡被盗刷,这两张卡是在2024年4月13日至15日期间,分别被盗刷约9200令吉与9800令吉,总金额高达1万9000令吉。

“我是在同年5月准备缴付保险费时,发现信用卡无法过账,才惊觉信用卡已被刷爆。”

他表示,两人随后立即报警并向银行反映,惟银行在调查两个月后,仍坚持要求他们负责该笔款项。随后,他们转向金融市场申诉专员服务(FMOS)投诉,但该单位在2025年10月底回函,维持要求事主缴款。

廖美芳补充,在盗刷过程中,她完全没有收到银行的一次性密码(OTP)短讯。她事后联系相关电子消费平台,发现款项多数用于电玩充值,每次被盗刷款额约逾1000令吉。

“其中一家平台在调查后,证实我是无辜的,并已退还逾6000令吉。但银行方面的调查结果却始终要我们承担,这让我们感到非常失望。”

李金透露,碍于尚有3名子女需要供养,且担心法律诉讼费用昂贵,目前仍在考虑是否入禀民事法庭。他希望银行能展现诚意,让事件获得圆满解决。

针对此案,莫得鼎质疑,事主的信用卡在被盗刷时显然已超过信用上限,但银行竟然允许过账,这一点必须给予合理解释。

他强调,将致函有关银行、国家银行及FMOS,要求针对此案重新展开调查。

他敦促,银行在调查期间,应暂停向事主催收欠款及利息。

刘文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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