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加末30日讯) 武吉仕砵新村火烧5屋案,涉案的21岁大耳窿跑腿被控9项纵火、误杀和恐吓罪,但由于女死者解剖报告仍未完成,案件管理再度展延,展至12月17日过堂。
该案件早前于9月29日过堂,惟因解剖报告尚未完成,今日再度进行案件管理时,主控官拉雅茜卡丽嘉副检察司向地庭法官拉希玛表示,报告仍未备妥。法官因此决定将案件再展至12月17日。
稍后,主控官诺艾娜副检察司也向推事庭要求,将另一相关案件展至同日过堂,获推事哈玛丽娜批准。
被告共面对9项控状,其代表律师为哈查拉吉。
根据首5项控状,现年21岁的被告周宏佐(译音)被控于今年7月25日,凌晨约4时,在武吉仕砵新村法兰西邱路使用汽油焚烧5间屋子,导致屋主蒙受损失,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436条文(蓄意纵火烧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及罚款。
第6项控状指,被告在同一时间与地点,明知行为可能导致他人死亡,却仍放火焚屋,导致住在门牌409号的72岁华妇陈亚玉丧命,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04(b)条文(误杀),罪成可判监禁最高10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第7项控状则指,被告于同日凌晨6时45分,在昔加末丽雅花园再度纵火焚烧一户住宅,上述行为触犯刑事法典第436条文。
至于第8与第9控状,分别指被告于7月25日,凌晨约4时及清晨6时45分,在上述两地张贴恐吓字条,分别威胁住客及屋主,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507条文(刑事恐吓),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两年。
今早,被告怀孕的女友在另一名女子陪同下现身法庭,并与代表律师一同离开;多名受害者亲属也到庭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