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7日讯)39岁油棕工人被控强奸未成年妻姨导致对方怀孕,今日俯首认罪后,被判处监禁16年和鞭6下。
被告(39岁)育有两名儿女,共面对两项控状。第一项控状,被告被控于今年3月凌晨1时,在居銮一间住家强奸一名13岁的少女,受害者是被告妻子的妹妹。
第二控状则指,被告在8月31日午夜12时,在不同的住家强奸同一名受害者。
被告的上述行为抵触形式法典第376(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和鞭笞。
根据警方调查,被告趁受害者睡觉时,强奸受害者,并在事后警告受害人不可把事件告诉任何人,此举令受害人感到非常害怕及保持沉默。
后来,因受害者发现怀孕,并向母亲透露实情而向警方报案,警方于9月24日逮捕被告,以协助调查。
此案主控官为迪亚娜,被告则没有代表律师。
承审麻坡地庭法官莫哈末凯里今日聆听主控官和被告求情后,对被告的两项指控作出判决,即每项控状判处监禁8年和3下,刑期同步执行,从被捕日算起。
法官也援引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26及第27条文,谕令被告在服刑期间需接受一年辅导,出狱后也需接受警方监管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