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日讯)一名救护车男司机被控鲁莽驾驶,导致摩哆骑士被撞后身亡,惟今日在法庭上表示不认罪。
41岁的男被告莫哈末诺依克玛今日是在代表律师陪同下出庭时,在野新地庭法官玛扎娜面前,否认控状。
控状指,被告于今年8月26早上9时15分,在野新阿逸末茂的三叉路口交通灯处鲁莽驾驶,导致一名摩哆骑士莫哈末阿米鲁当场身亡。
为此,男被告在1987 年陆路交通法令第 41(1) 条文下被控,在此控状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不超过10 年,罚款不少于 20万 令吉,不超过 5万令吉,驾驶执照被吊销不超过5年。
被告否认控状后,其代表律师拿汀凯伦要求降低保释金。法官最终允许被告以3000令吉保外候审,同时案件审理期间,需暂时吊销被告的驾驶执照。
此案由莫哈末哈菲兹副检察司主控。案件定于9月17日过堂。
8月26日发生一宗从阿逸末茂驶往野新诊所的私人救护车,与一名独自骑摩哆的18岁社区学院男学生相撞的意外。当时,救护车上尚有有一名24岁男医务助理以及一名81岁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