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4日讯)涉嫌持刀袭击妻子后自残的30岁男教师,今日早上被押往浮罗山背法庭面控,惟他当庭声称无法理解控状内容,最终法官指示将其送往霹雳路精神科医院接受精神评估,案件展延至10月8日过堂。
根据控状,被告莫哈末纳兹米于8月27日清晨6时,在新港一间排屋内持刀攻击其妻子苏菲安,行为触犯《刑事法典》第307条文(企图谋杀),而一旦罪成,可面对最高20年或终身监禁。
当控状在庭上宣读后,被告向法官阿兹哈表示“听不懂”。主控官塔希妮随即指出,中央医院医生已建议将其送往霹雳路精神科医院进行心理状况评估。辩护律师莫哈米也向法官证实,与被告沟通后对方依旧表现出无法理解情况。
最终,法官接纳检方建议,下令将被告送院进行评估,并将案件押后至10月8日重新过堂。
本案发生于8月27日清晨,据悉被告突然持刀袭击其同为教师的妻子,而妻子母亲听见争执声后赶来阻止,成功将女儿拉开。未料,被告随即转而割喉与割腕自残,双双被紧急送院抢救。
男嫌犯之后被送往霹雳路精神科医院接受初步心理观察;女伤者目前虽进入康复阶段,但尚未能大量对话,警方已成功录取她的初步口供。
西南县警区主任沙扎利指出,初步调查显示,案发起因疑与嫌犯面对网购分期付款与银行贷款等经济压力有关,导致夫妻间爆发激烈争执。
目前案件仍在调查中,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07条文展开进一步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