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3日讯) 柔州总警长拿督古玛表示,涉嫌杀害6岁印裔男童的嫌犯,将在森州延扣期届满后被控持武器伤人罪。
他说,柔州警方已获提控指示,将在男嫌犯于森州延扣期届满后将其提控。
“警方将援引刑事法典第324条文(持武器伤人),并同读于刑事法典第326A(伤害配偶、前配偶或子女)提控嫌犯”
据了解,森州警方获准延扣嫌犯至8月7日,调查男童遇害弃尸案。
古玛是今日中午在柔佛警察总部召开记者会时,如是表示。
他表示,斯里亚南警方和依斯干达公主城警方先后接获有关报案。
“警方是在7月22日接获男童母亲报案,指其丈夫对她家暴,并将男童带离家。警方当时援引刑事法典第323条文及1994年家庭暴力法令第18条文调查,并将其丈夫扣留调查后释放。”
古玛指出,上述男子却在两天后报案,指6岁男童在他下车买东西的时候突然失踪,警方再度扣留男子助查,且发现对方口供有疑点,一直到警方在森州寻获男童的遗体。
他表示,嫌犯目前遭森州警方延扣至8月7日,柔州警方将在嫌犯森州延扣届满后,再押回柔州,针对嫌犯对妻子做出的暴力行为进行提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