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7日讯)一位母亲因诽谤两名受封拿督勋衔的孩子,最终上诉失利,无法推翻诽谤罪名成立及赔偿20万令吉的判决。
以阿兹玛奥玛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今日裁定,指高庭维持地庭的判决并无错误,即答辩人美娜嘉通过面子书视频,损害了儿子纳达拉珍与沙迪斯古马的声誉。
“此案没有可上诉的错误,无需上诉庭介入。遗憾的是,两名儿子不得不把母亲告上法庭。”
阿兹玛指出,这段以泰米尔语录制,并附带侮辱性标题的30分钟视频,已严重损害美娜嘉儿子的名誉。
“上诉人提出的辩护理由,如‘事实依据’及‘公平评论’,皆不适用于此案。”
上诉庭最终谕令,现年67岁的美娜嘉续支付2万令吉堂费予儿子。
不过,代表纳达拉珍(42岁)及沙迪斯古马(41岁)的律师马诺哈兰透露,美娜嘉因未支付地庭2023年判决的赔偿金及1万750令吉堂费,已被列为破产。
美娜嘉被命令赔偿两名儿子各10万令吉。
“她获得破产局同意后,才提出这项上诉。”
根据案情,美娜嘉于2020年9月19日的贴文中,声称两名儿子是大恶棍,伪造她的签名将她从家族企业“Linsun集团”董事名单中除名,甚至还企图用手枪杀害她。
律师阿斯玛威依则代表美娜嘉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