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28日讯)华裔商人曾子扬因4年前“殴打2名斋戒月禁食保镖”,推事庭今日宣判3项控状罪名成立,判处监禁6年10个月及罚款2万2000令吉。

推事茜蒂祖拜达宣判,被告涉嫌恐吓、意图挑起宗教情绪和蓄意伤人罪名成立,分别判处监禁5年及罚款1万令吉、监禁1年及罚款1万令吉、以及监禁10个月;判决分开执行,共坐牢6年10个月,并罚款2万2000令吉。

同时,茜蒂祖拜达驳回辩方律师申请暂缓执行判决,命令被告即日起受刑,若被告不缴交罚款则需以21个月监禁作为替代。

被告在第一控状抵触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刑事恐吓),被判监禁5年及罚款1万令吉,若不缴交罚款则需以12个月监禁作为替代。

在第二控状则抵触刑事法典298条文(意图挑起宗教情绪),被判监禁1年及罚款1万令吉,若不缴交罚款则需以6个月监禁作为替代。

在第三控状中,被告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被判监禁10个月及罚款2000令吉,若不缴交罚款则需以3个月监禁作为替代。

辩方律师阿都哈基姆在为曾子扬求情时表示,其当事人一直配合当局,且无缺席任何庭审。

他也请求法院考虑曾子扬对社会的贡献,称其在新冠疫情行动管制令期间,为超过50人提供基本生活物资。

副检察司努鲁贾娜则要求法庭重判,她说,法庭不需要对被告感到怜悯,因为被告对为其效劳近十年的保镖也毫无怜悯之心。

现年47岁富商曾子扬与员工朱兴运(译音,47岁)是于2021年4月22日在巴生推事庭面控,共面对5项指控。

根据第一控状,富商曾子扬被指于4月13日,晚上10时30分至11时30分,在武吉丁宜峇都尼兰路住家,以手枪指著保镖莫哈末阿兹米占,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刑事恐吓)。一旦罪成,最高监禁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第二和第三控状则指他在同样时间和地点,教唆员工一同殴打并致伤两名保镖,分别抵触刑事法典第109和第324条文(教唆/以武器致伤)。一旦罪成,最高监禁10年,或罚款,或鞭刑,或任何两项刑罚兼施。

与此同时,被告也被控在 同样时间和地点,涉嫌发表侮辱宗教词汇,抵触刑事法典298条文(意图挑起宗教情绪)。一旦罪成,最高刑罚监禁不超过一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第五控状指他在同样时间和地点,致伤保镖,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1年、或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至于第二被告朱兴运则抵触2项刑事法典第324条文(危险武器伤人)。

蔡民杰

蔡民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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