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3日讯)上诉庭今日驳回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要求无条件暂缓高庭判决的申请,这也意味著,罗斯玛争取暂缓赔偿黎巴嫩珠宝商世皇贸易SAL公司支付6750万令吉失败。
由法官莫哈末费鲁兹领导的上诉庭三司指出,罗斯玛未能提出充分理由,以支持在上诉审结前获得无条件暂缓执行令。
上诉庭同时谕令,罗斯玛需支付3万令吉堂费。
上诉庭三司成员还包括法官拿督阿马吉星及法官拿督阿丽扎。
费鲁兹对世皇贸易SAL公司的代表律师拿督大卫说:“拿督大卫,您可以采取任何您认为必要的行动(以执行高庭的判决)。”
今年6月10日,高庭法官拿督郭树顺批准世皇贸易SAL公司提告罗斯玛丢失其43件首饰的诉讼后,谕令罗斯玛需在一个月内支付6750万令吉予起诉人(世皇)作为赔偿。
该诉讼涉及43件总值1457万美元(约6750万令吉)的奢华珠宝。世皇贸易SAL公司声称,该批珠宝于2018年以寄售方式提供给罗斯玛供其观赏。
该公司主张,有关珠宝仍属于公司财产,但一直未获归还,因此向罗斯玛索取赔偿。
该公司也将全国警察总长及大马政府列为答辩人。
8月12日,司法专员玛丽安批准罗斯玛有条件暂缓执行判决,要求她在一个月内,将约6750万令吉的全额判决款项,存入由双方律师共同持有的联名户头。
她说,这项安排既可保障世皇贸易SAL公司在罗斯玛上诉失败后取得有关资金的权益,又能确保资金留在马来西亚,若罗斯玛上诉成功,资金便可归还予她。
随后,罗斯玛向上诉庭申请无条件暂缓执行判决。
罗斯玛的代表律师莫哈末雷扎拉欣今日陈词时表示,上诉庭有酌情权批准有关暂缓执行令,尤其是考量到上诉案定于约6个月后才审理。
世皇贸易SAL公司的代表律师拿督大卫则反对有关申请,理由是罗斯玛的资产因一马公司(1MDB)对她提起的诉讼而遭冻结,若批准暂缓执行判决,世皇将无法享有判决胜诉所赋予的权益。
他也援引罗斯玛的宣誓书指出,罗斯玛声称自己在一个休眠银行户头内仅有20令吉。
代表全国警察总长及大马政府的高级联邦律师西蒂艾莎拉姆兰则表示,她接获的指示是不反对罗斯玛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