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5日讯)一名男教师涉嫌非礼2名男中学生,今日面对5项控状,惟不认罪,案件定于2月14日过堂。
33岁的男被告莫哈末福安今早在2名代表律师的陪同下,抵达马六甲爱极乐地庭。
根据控状,被告于2022年11月1日早上8时至2023年9月18日晚上11时30分,在数个地点包括峇株安南某间中学的巡查员室、靠近油站的轿车内及一间住家单位的卧室非礼2名16岁的男学生。
为此,被告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4(a)条文。在此条文下,罪名成立者可被判坐牢20年及鞭笞。
被告在法官罗哈多阿克玛及哈德利亚面前表示不认罪后,其代表律师以被告需要照料年迈的父母,以及已被调至其他学校执教,与受害者再无联系为由,要求法官减低保释金。
最终,被告获准以2万8000令吉保外候审,条件是在接下来的每一场审讯,必须现身。
案件由莫哈末阿兹发及莫哈末阿里胡先副检察司主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