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8日讯)杂货商囤积870公斤各品牌食用油,超出执照所规定的500公斤,遭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内贸局)充公870公斤食用油,价值4567令吉50仙。
霹雳州内贸局局长拿督卡玛鲁丁发文告指出,当局接获民众投诉后,于昨午约1时30分前往位于实兆远一间杂货店,取缔大批售卖1公斤包装食用油的活动。
他指出,经过检查,当局在相信充作储藏室的楼梯间处,搜出1公斤包装食用油,共870公斤,以及瓶装食用油共87公斤,这超出执照规定的500公斤。
“该杂货店是一间双层店铺,业者拥有统制品供应执照(CSA),出售白糖、食用油及面粉,每样物品的储存量顶限为500公斤。”
他续说,一名38岁本地男子承认是杂货店业者,并表明对内贸局所采取的行动。
有鉴于此,他指出,当局根据《1961年供应管制条规》第10(1)条文,即拥有超出执照数量顶限,充公所有食用油,价值4567令吉50仙。
他披露,当局也援引《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及《1974年供应管制条规》调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