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玛鲁丁召开记者会,说明取缔津贴柴油转售活动详情。(图由内贸局提供)

(峇眼拿督7日讯)一名业主涉嫌接收透过渔民补贴管道取得的政府津贴柴油,再以高价转售予特定人士,遭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联合水警取缔,起获约2万5500公升柴油及一批相关物品,总值约282万4950令吉,并逮捕2名男子协助调查。

霹雳州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内贸局)局长拿督卡玛鲁丁今日在峇眼拿督召开记者会时指出,该局安顺分局执法人员于今日凌晨12时30分,联同甘榜亚齐水警第一区,根据联合情报,在当地一个渔业码头展开突击行动。

卡玛鲁丁(右二)检查抽取柴油的喉管。(图由内贸局提供)
卡玛鲁丁(右二)检查抽取柴油的喉管。(图由内贸局提供)

他说,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地点是一个供鱼获及海产卸货的私人码头,现场有一辆容量30吨的油槽罗里,正在从停靠于码头的3艘船只抽取柴油。

他指出,初步调查显示,该码头业主没有持有有效的管制柴油货物执照或准证。

“有关柴油涉嫌透过渔民补贴管道,以每公升1令吉65仙的价格取得,之后再以每公升4至5令吉的较高价格转售予特定人士。”

他说,当局已对业主及买家采取行动,两名被捕者分别为一名印裔男子及一名缅甸籍公民,两人目前被扣留以协助调查。

他指出,执法人员也充公约2万5500公升柴油、一辆30吨油槽罗里、3艘船、一个滑橇式油槽(skid tank)、抽油泵及喉管,以及数份相关文件,以供进一步调查。

“整起行动的充公物品总值估计达282万4950令吉,其中柴油价值12万4950令吉。”

卡玛鲁丁(右)登上油槽罗里检查。(图由内贸局提供)
卡玛鲁丁(右)登上油槽罗里检查。(图由内贸局提供)

卡玛鲁丁说,案件将援引《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及《1974年供应管制条例》调查。

他指出,若罪成,非公司法人所涉及的个人罪犯,可被判处最高100万令吉罚款,或最高3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至于任何触犯《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的公司法人,罪成后可被判处最高200万令吉罚款;若再犯,则可被判处最高500万令吉罚款。”

李景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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