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3日讯)槟州一名州议员涉嫌殴打妻子而遭警方调查,引起外界关注。曾因涉嫌伤害妻子而面控的班台惹雅州议员法米再诺,今日两度在面子书发文,一再强调“不是我”,澄清自己并非最新案件中的涉案州议员。
法米再诺在第一则纯文字贴文中,以马来文写道:“Kes ADUN Pulau Pinang terkini, itu bukan SAYA”,意即“最新的槟州议员案件,那个人不是我”。
他随后再次更新面子书,上载一张与多名议员,包括槟州首席部长曹观友,在州议会围坐圆桌的合照。照片中,法米再诺双臂在胸前交叉,摆出“X”字手势。
由于法米再诺本身也涉及另一宗伤害妻子的案件,并已被提控上庭,因此这次主动发文澄清,也让两宗不同时间发生的案件再次受到关注。
槟州总警长拿督林光耿昨日证实,警方接获投报,指一名槟州州议员涉嫌于10月30日殴打其36岁妻子。
他指出,警方已援引《刑事法典》第323条文展开调查,目前已向包括涉案夫妻及家属在内的4人录取口供,并将寻求医疗专家确认女事主的伤势。
他强调,警方正依法调查案件,并否认外界指警方未展开调查的说法。
法米另涉伤妻案妻子曾要求撤案
另一方面,法米再诺本身涉及的伤妻案件,则发生于今年2月,与警方最新调查的案件并非同一宗。
法米再诺于今年2月27日在浮罗山背推事庭面对涉及伤害妻子的控罪时,否认有罪,并获准以2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案件于8月20日首次开审时,其妻子诺希达雅出庭供证指出,她与丈夫于2月22日先后发生3次争执,并于翌日上午约7时前往皇后湾警局报案,指自己遭丈夫打伤。
不过,她在庭上表示,她于报案当晚便再次前往警局要求撤案,因为她认为事件只是夫妻争执引起的误会,丈夫并非有意伤害她。
控方当时强调,报案人要求撤案,并不代表刑事控状会自动撤销,是否继续检控属于控方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