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罗交怡10日讯)一名男子因2019年在珍南海滩遭椰树压中导致下半身瘫痪,早前入禀控告浮罗交怡市议会疏忽维护椰树,惟遭高庭驳回;不过,上诉庭今宣判男子胜诉,指市议会确实违反法定责任,须对原告负起赔偿责任。
原告杨水添(Yong Shui Tian,译音)于2019年1月9日与家人到珍南海滩旅游期间,突遭倒塌椰树击中,导致脊椎重创,自腰部以下瘫痪,当时另有两人一同遭殃,其中一人最终伤重不治。
他于2020年入禀起诉浮罗交怡市议会疏忽维护辖区内椰树,惟2023年遭高庭驳回,杨氏不服原判,提起上诉。
上诉庭三司,即马来亚大法官拿督哈欣韩沙、法官法依莎与米奥哈希米今日一致推翻原判,认定市议会确实未尽职责。法依莎法官宣读判词时指出,原审法官错误接受“强风导致椰树倒下”的说法,气象局记录显示案发当晚天气稳定,无降雨或强风。
更关键的是,市议会两名证人在庭上承认,并未对珍南海滩的椰树进行定期维护,而该海滩明确属于市议会管辖范围。
法依莎强调,《地方政府法令》赋予地方议会义务与权力管理辖区内树木,包括修剪、砍伐及移除倒塌树木,并有责任保障公众安全。
基于此,上诉庭裁定市议会违反法定责任与合理关怀义务,不得卸责。法院指示高庭重审此案,以评估原告可获赔偿金额,并下令市议会支付3万令吉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