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上诉庭裁定,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首席律师丹斯里沙菲宜起诉律师公会等3造案,从34万令吉赔偿金额减至12万令吉。
上诉庭三司一致驳回沙菲宜要求增加赔偿金的交叉上诉,并议决将此前裁定的34万令吉降至12万令吉。本案三司由拿督朱家兴为首,另外两名承审法官分别为埃芙罗以及拿督哈希米。
上诉庭法官在裁决时表示,沙菲宜所索求的损害赔偿和具体金额必须通过事实予以证明,而非仅凭推论,尽管律师公会的行为存在违法之处,但这并不意味著该行为是出于恶意。
有鉴于此,法庭将高庭此前裁定20万令吉的名誉损失和情感伤害赔偿金,削减至10万令吉,同时撤销原判就工作机会损失(10万)和精神压力及健康相关的后果(2万)所作出的赔偿判决。
不过,上诉庭维持了此前裁定的2万令吉加重性赔偿金,并谕令律师公会和沙菲宜,需各自承担自身的诉讼费用。
沙菲宜是于2015年3月入禀高庭,起诉大马律师公会、前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以及已退休的上诉庭法官丹斯里乔治等3造索偿;当时汤米和乔治皆为执业律师。
根据诉讼,沙菲宜指汤米汤姆斯在2015年2月28日针对他受委为首相拿督斯里安华被控肛交案的外聘主控官一事,在大马律师公会年度大会提呈一项谴责他的动议。有关动议在同年3月14日的年度大会上获纳入讨论,并由乔治附议。
沙菲宜当时被指接受巫统的邀请,到各地巡回演讲有关安华被控肛交一案,并以该案外聘主控官的身份,对外公开清堂审讯的内容来贬低安华。
高庭和上诉庭分别在2016年5月26日和2018年10月11日驳回沙菲宜的诉讼,惟他随后上诉至联邦法院。
联邦法院在2021年10月20日推翻高庭和上诉庭的判决,裁定沙菲宜有权向律师公会索赔,并将案件发还高庭进行赔偿额评估。
尽管大马律师公会在较后申请复核法院审判,惟法院在2022年9月19日驳回有关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