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第二财长拿督斯里阿米尔韩沙指出,根据法院宣誓证词显示,在朝圣基金局投资布城首要有限公司时,其正处于在逃富商刘特佐的控制之下。
“然而,法院并未作出任何裁决,将布城首要有限公司(Putrajaya Perdana)与潜逃海外的刘特佐联系起来。”
布城首要公司是皇委会报告中点名的14项问题投资项目之一,这导致了朝圣基金局蒙受1亿4530万令吉的亏损。
阿米尔韩沙今日在国会下议院,为皇委会朝圣基金局报告辩论作总结时说,针对布城首要公司与刘特佐之间的关联,目前有两项依据。即在SRC国际公司案件中的法庭审讯纪录,以及2023年进行的一项有限度事实调查。
“根据布城首要公司董事拿督罗斯曼阿都拉的宣誓证词,SRC国际公司于2014年7月至8月期间,分3次将1亿7000万令吉汇给布城首要公司旗下子公司。”
“根据他在法庭上留下的证词,直到第一银行集团(UBG)完成脱手前,即直到2015年4月13日,布城首要公司仍处于刘特佐,透过第一银行集团的控制之下。”
“但当时刘特佐本人,并没有对公司的管理作出最终决定权。”
他因此澄清,法院并未就上述股权或控制关系作出任何裁决,而这目前仍属于留存在法庭纪录中的宣誓证词。
阿米尔韩沙指出,根据相关时间线,朝圣基金局投资委员会于2014年7月24日批准收购,董事会随后于8月25日批准,时任宗教部长于8月27日批准,而买卖协议则于同年12月3日签署。
“上述每一项批准程序以及协议的签署,都落在上述证词所涉及的期间内。”
他说,另一项值得注意的是,根据2023年的事实调查,朝圣基金局投资委员会早在2014年7月24日,便要求管理层确认卖方的主要股东。
“然而,这项调查并没有记录管理层作出任何回应,而交易仍然继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