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巫统元老东姑拉沙里提醒沙巴和砂拉越,必须在63年前共组马来西亚时所制定的联邦宪法框架内运作。

东姑拉沙里接受《今日自由大马》访问时表示,当前部分东马人在寻求更大自治权之时,似乎混淆了自治和独立的概念。

“你们如何定义自治?”

他强调,包括沙巴和砂拉越在内的所有州属都必须在联邦宪法框架内运作,且他们所追求的自治权,其实早已在联邦宪法中有所规定。

“你们(沙巴和砂拉越)必须在宪法框架内行事。”

他指出,沙巴和砂拉越早在加入马来西亚之时就已经同意这一框架,因此不应提出任何超出宪法允许范围的要求。

东姑拉沙里曾担任长达48年的国会议员,并曾于1976年至1987年担任联邦部长职务,他坦言,宪法明确规定了联邦权力和各州权力,即使是联邦政府也并非拥有无限的权力。

“你的行动仍受到法律的约束,这些法律限制了你们的行为,没有人是独立的。即使是先知也必须遵守上苍设定的界线。”

此前,工程部长拿督斯里亚历山大在接受节目访谈时,对半岛和砂拉越人民之间长期的争执表达了忧虑,并提出了东西马离婚论,引发争议。

“如果我们什么都要吵,那就不要怪我们,不要怪砂拉越人。如果不喜欢我们,那干脆离婚算了。”

不过,他随后澄清,其言论旨在促进和谐,而非呼吁分裂。

联邦与州并非竞争 而是责任共担

对此,东姑拉沙里认为,沙巴和砂拉越是联邦政府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联邦的建立并非基于竞争利益的交易,而是一种责任共担的体系。

“强者必须帮助弱者,而不是‘我的就是我的’。我们共享资源,你们没有海军和陆军,其他地方就必须提供协助,不存在所谓‘这属于吉隆坡’,‘这属于玻璃市’的说法。”

沙烈赛益批姑里言论不符合事实

另一方面,前沙巴首席部长沙烈赛益则批评东姑拉沙里称东马人混淆自治和独立的言论,并表示东姑拉沙里言论并不符合事实。

他说,沙巴人非常清楚东马是马来西亚联邦的成员之一,而东马并非追求独立,而是探讨在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下的自治权,以及在联邦框架内的权利,包括行政、移民、税收和发展优先事项的管辖权。

“相比之下,独立意味著分离和完全主权。这并非是沙巴的主流立场。”

他指出,沙巴人民的核心问题在于,联邦政府未充分或持续履行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中规定的州权和保障措施。

“将这场辩论定性为混淆,可能会忽略其他实质问题。如今的沙巴人民更加了解情况,包括年轻一代,他们了解历史、宪法安排和沙巴在联邦中的地位。”

他说,因此争取自治的呼声,应该被视为维护马来西亚原始条款和精神的正当努力,而非脱离联邦的举动。

叶文琪

热门新闻

阅读全文

【新加坡大选】行动党蝉联执政 工人党政治版图扩大

阅读全文

烧烤摊违反行管令 老板顾客全被对付

阅读全文
档案照

哈萨克爆发不明肺炎 致死率远高于新冠病毒

阅读全文

CNN记者讲述北京防疫 女主播惊讶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