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大马歌手黄明志今早抵步吉隆坡法庭,面对吸毒指控。
一身黑衣裤,有戴蓝色针织帽的黄明志在律师郑清丰的陪同下,于早上9时15分抵达推事庭,全程一语不发,仅和一名支持者打招呼。
然而,由于检控官还未到庭,推事择定将此案推迟至今早约10时30分审理。
早前报道,黄明志被控于10月22日傍晚7时15分,在隆市金马警区总部肃毒组办公室的厕所内,经尿检结果后,被发现体内含有安非他命、冰毒、克他命以及大麻的毒品成分,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吸毒)。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将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并得接受为期2年但不超过3年的监督。
而在本月18日案件过堂时,郑清丰向媒体披露,警方早前将黄明志的样本送往化验局进行检验,惟最终结果显示呈阴性反应证实不曾吸毒。
他也预计副检察司将于今天的过堂日,将化验报告呈交至法庭,并提出撤销相关指控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