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大马歌手黄明志被控吸毒案过堂,与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居家服刑案判决,今日同在吉隆坡法庭进行。
黄明志今早在面子书以14年前著作的歌曲《我要见首相》预告,将可能今日在法庭碰面,以及预告其正前往吉隆坡法庭。
与此同时,据记者观察法庭现场,一名黄明志支持者穿着“击败粉”黄色衬衫,在法庭外等候。
黄明志早前被控于10月22日傍晚7时15分,在隆市金马警区总部肃毒组办公室的厕所内,经尿检结果后,被发现体内含有安非他命、冰毒、克他命以及大麻的毒品成分,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吸毒)。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将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并得接受为期2年但不超过3年的监督。
但在本月18日案件过堂时,其代表律师郑清丰向媒体披露,警方早前将黄明志的样本送往化验局进行检验,惟最终结果显示呈阴性反应,证实不曾吸毒。
他也预计副检察司将于今天案件再度过堂时,将化验报告呈交至法庭,并提出撤销相关指控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