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13日讯)前教育部长拿督斯里玛哈兹卡立指出,统考明显抵触《1996年教育法令》第550条文,并与国家教育政策及教育法令所阐明的国家教育哲学不一致。
他今日发文告指出,任何要求政府承认统考的呼声,在提出诉求之前,都应先深入阅读、理解并消化教育法令第550条文,因为这是讨论国家教育体系与国民生活基础的核心法令。
“我们不应只是高谈阔论,却不理解所提出议题的基本前提。在一个国家生活的概念中,国家基础必须被置于首位。”
玛哈兹卡立强调,长期向政府施压要求承认统考的相关人士与团体,应展现更成熟的态度,不应轻率提出与现行国家法令不相符的要求。
他呼吁民主行动党的政治领袖以及统考支持者,尊重教育法令第550条文,并优先考量国家利益,尤其是在提升国家教育体系与教育地位方面。
玛哈兹卡立也是吉打州巫统主席。他补充,若统考支持者尊重这项清楚明文规定的法令,那么承认统考的课题本不应再被提出。
“我想问,承认统考的迫切性何在?尤其是目前已存在多项获政府承认、具国际水准的证书,如普通教育文凭(O-Level)及国际中等教育普通证书(IGCSE),并已使用多年。”
他也指出,统考之所以与国家教育政策不一致,是因其课程结构中存在不相符的内容,尤其是历史科课纲偏重中国及东亚历史,未能符合教育部所规定、以马来西亚历史为核心的课程标准。
此外,他提到,统考除了未采用国家课程,也未以马来语作为教学媒介语,而是以华语为主要教学语言,且不像其他私立学校般受教育部监管与标准化。
“在多项做法与教育法令第550条文不一致、甚至违背的情况下,政府要如何承认统考?若要承认,理由何在?不要只是为了政治利益,反复将统考课题当作筹码。”
他最后强调,统考应维持其独立自主的存在,只要能在不受干扰的情况下运作即可,切勿让相关课题演变为破坏国家和谐与人民团结的因素,否则恐招致更严厉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