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8日讯)男子涉及同日非礼5名女学生,被判坐牢12个月和罚款5000令吉。
44岁的被告今日在吧巴推事庭,面对5项非礼控罪俯首认罪后,推事祖莱尼阿里慕沙判处坐牢12个月和罚款5000令吉。
根据控状,被告2026年5月4日上午不同时段,分别在京那律国中、京那律政府诊所、京那律徙置区等多个地点,非礼5名女学生,受害人年龄最小7岁,最大14岁。
控状指他触犯刑事法典第352条文,在此条文下,罪成面对监禁不超过3个月,或者罚款不超过1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根据所面对5控罪,第1项控状指他在2026年5月4日上午10时30分,在京那律政府诊所附近,强拉一名14岁女学生右手,被告认罪后被判坐牢2个月和罚款1000令吉,若不缴付罚款则再坐牢1个月取代。
第2项控状指被告同日上午10时50分,在同上地点,强拉一名13岁女学生右手,被告认罪后被判坐牢2个月和罚款1000令吉,若无缴付罚款则必须坐牢1个月取代。
第3项控状指被告在同日上午11时10分,在京那律徙置区,强拉一名7岁女学生左手,被告认罪后,被判坐牢3个月和罚款1000令吉,若无缴付罚款须坐牢1个月取代。
第4项控状指被告,在同日上午11时20分,在京那律国中附近,强抱一名12岁女学生,被告在认罪后,被判坐牢2个月和罚款1000令吉,并可坐牢1个月替代罚款。
第5项控状指被告在同日上午11时50分,在达曼斯里京那律住宅区附近,强拉一名13岁女学生的右手,认罪后被判坐牢3个月和罚款1000令吉,违则入狱1个月替代。
推事同时命令所有监刑分开执行,意味著被告总共必须坐牢12个月,罚款50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