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倪可敏表示,政府同意将城市翻新法的同意门槛统一提升至80%,同时确保另外20%屋主权益获得保障。
“一旦达到80%的同意门槛,屋主与发展商才透过中央委员会展开谈判,并非直接强制征用。”
“原屋主将在过程中获得法律保障获得比原屋更好的赔偿。同时,根据《城市翻新法》,翻新后屋住可以选择居住在原址,因此根本无需担心被迁往他处。”
他今日于国会下议院提呈城市翻新法案二读时如是指出。
此前,城市翻新法规定的同意门槛为,楼龄超过30年的建筑为75%;楼龄30年以下的建筑为80%。
倪可敏说,经过与国会基本建设、交通及通讯特别遴选委员会交流后,双方达成共识,将门槛统一提升至80%,以确保各方权益都能受到保障。
此外,倪可敏也透露,昨日在国会接见支持城市翻新法的破旧组屋居民时,人民反映了许多房屋已严重破损,例如遭白蚁侵蚀、木质结构受损、墙体裂开,已不适合人类居住。
“一些老旧组屋甚至没有电梯,严重影响乐龄人士及行动不便人士的生活,他们被迫每天上下楼梯进出家门。这不仅带来不便,也危害他们的生活品质与身心健康,因此居民急切希望法案能尽快通过。”
他也补充,城市翻新法第24条文中已明确阐明,原屋主必须获得比原屋更优厚的赔偿或新屋。
“同时,业主享有居住在同样社区的权利,同时享有要求获知项目最新进展的权利。”
他说,根据城市翻新法,土地地契性质将保持不变,业主的权益将获得充分保障。同时,联邦与州政府层级都会成立协商委员会,确保居民的声音能够被聆听与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