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25日讯)砂石油公司(Petros)起诉国油公司(Petronas)一案,原定今日和明日开审;惟双方在庭上联合申请展延一个月,以便继续进行谈判,寻求妥善解决方案。因此,司法专员拿督法立批准申请,案件展延至9月30日续审。
国油公司今日发文告指出,此次展延是双方共同决定的结果,旨在为谈判预留更多时间,显示双方正积极透过对话解决分歧。
该诉讼旨在挑战国油公司向马来亚伊斯兰银行索偿795万令吉银行担保金的做法。砂石油公司认为,此举不合理且违法,因此要求法庭宣判该索偿行动无效,并追讨已支付予国油公司的款项。
此案源于2019年12月30日签署的天然气供应协议。根据协议,国油公司向砂石油公司供应天然气,并依据条款要求对方付款。然而,砂石油公司主张该合约已无法继续履行,因而拒绝付款。
砂石油公司指出,协议因《2016年天然气分销条例》第7条文于2021年修订后已告失效。根据最新条文,只有持有砂天然气分销局局签发执照的天然气统筹者,方可在砂境内分销或供应天然气。
砂石油公司强调,国油公司未持有该项法定执照,其在砂拉越进行天然气供应的行为属违法,因此所作出的付款要求并不成立。
国油公司则反驳称,其行为不受上述条例约束,主张仅受《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所规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