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事务)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表示,根据联邦宪法第125条文(3)和(4)条文,国家元首有权设立特别法庭调查法官的不当行为指控,而首相在与首席大法官磋商后,涉事法官可被建议停职接受调查。

她今日发文告指出,第125条文(3A)条文也授权首席大法官,依据2010 年法官道德委员会法令(703法令),将任何违反道德操守的行为,提交至法官道德委员会处理。

“第125(3B)条文则允许制定书面道德准则,以明确规范法官应具备的高度操守和廉洁标准。而2009年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也是重要的法律依据,以具体界定法官行为标准。”

她强调,联邦宪法已经设有明确机制来处理法官的不当行为,而这旨在确保司法机构不受政治或外部势力干预,从而维护宪法至上和法治原则,并且意味著行政和立法机构不得干预司法道德问题。

她强调,司法独立性对于维系人民对我国司法制度的信任至关重要。

阿莎丽娜也提到,团结政府已注意到大马律师公会发起的“捍卫司法独立”游行所提出的诉求,并重申将依据联邦宪法,以负责且透明的态度处理相关议题。

“在这方面,为提升高庭法官任命程序的透明度,团结政府已于上周宣布,将由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事务部与来自上下议院的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共同开展一项司法任命制度比较研究。”

她发文告说:“这项研究旨在厘清司法任命委员会的职能,同时解决律师公会提出的部分问题。政府始终欢迎各方意见,包括律师公会也将受邀参与此次研究,确保我国法官任命制度更加透明、诚信,并获得人民的信赖。”

“此外,律师公会所提出的议题,也应依据联邦宪法、2009年司法委任任命会法令(695法令)和其他现行法律一并审查。因此,政府呼吁各方继续尊重宪法的职责与程序,因为这是我国司法独立的核心。”

蔡民杰

蔡民杰

热门新闻

阅读全文

【新加坡大选】行动党蝉联执政 工人党政治版图扩大

阅读全文

烧烤摊违反行管令 老板顾客全被对付

阅读全文
档案照

哈萨克爆发不明肺炎 致死率远高于新冠病毒

阅读全文

CNN记者讲述北京防疫 女主播惊讶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