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丁宜13日讯) 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强调,有关我国最高司法职位的任命,应在本月15至17日举行的第269次统治者会议结束后,再作讨论与决定,以符合联邦宪法第122B条文所规定的程序。
她指出,根据宪法规定,法官任命需由最高元首在获得首相建议,并与统治者会议商议后方可作出。
“我们会等下周统治者会议结束后,再进一步处理相关任命程序。”
阿莎丽娜也是巫统边佳兰国会议员兼边佳兰区部主席,她今日出席巫统边佳兰区部代表大会后受询时,如是表示。
她解释,根据联邦宪法第122B条文,包括首席大法官与上诉庭主席等高级司法职位的空缺,必须透过由国家元首在首相建议下、并与统治者会议磋商后作出任命。
因此,她呼吁各界不应仓促要求政府加快任命,而是应依法依程序行事,尊重宪政体制的基本框架。
日前,非政府组织伊斯兰捍卫者阵线(Pembela)呼吁政府尽速填补司法机构的关键职位空缺,理由是数名高级法官近期已届龄退休,任命延宕恐影响司法运作。
该组织主席拿督再努里查指出,尽管法官任命需符合宪法及法律程序,但相关人员的退休早已知情,政府理应提早启动相关流程。
该组织也要求政府针对是否曾考虑延长首席大法官与上诉庭主席任期等问题,作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