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登嘉楼首宗公开鞭刑案引来质疑,伊斯兰司法局总监拿督莫哈末安然重申,鞭刑裁决并非想向罪犯施加残酷惩罚,而是意在让社会意识到维护宗教价值观的重要性。
据莫哈末安然文告称,法庭判决考量到了人道主义原则,同时完全符合道德规范,他亦是伊斯兰法庭首席大法官。
“例如,医护人员会在行刑前后,确认受刑犯的身体情况,鞭刑设备亦经过特殊设计,以减轻罪犯受伤的风险。”
他指出,在监狱外行刑的决定,是基于《伊斯兰刑事犯罪法令》的规定,并符合伊斯兰司法局、监狱局、卫生部等政府机构制定的指南。
“这份指南没有谈到公众的存在,反之它强调隐私、有序管理、遵守法律等方面,这对于确保行刑不会受到误解非常重要。”
莫哈末安然表示,马来西亚是一个特殊的国家,除了普通法律体系之外,还拥有一套伊斯兰教法,用以规范穆斯林相关的事务。
“鞭刑判决的执行,意在维护正义及捍卫宗教原则下的社区福祉,公众必须明白这一点。”
他续称,有关法庭公开鞭刑的判决,并不会引起伊斯兰恐惧症,因行刑地点位于清真寺。
“可以肯定的是,只有穆斯林目睹了这一切,这是为了警醒穆斯林不要重蹈覆辙。”
登嘉楼昨日对一名三度犯下幽会罪的男子执行了公开鞭刑,全程约耗时2分钟,是登嘉楼首宗因伊斯兰刑事罪公开鞭刑罪犯的案例。
自登州伊斯兰高庭下判以来,便引起了有关违宪与不人道的反对声浪,如大马人权委员会就批评,这项裁决逾越了《联邦宪法》阐明的州权力范围,即仅允许鞭刑,而非公开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