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拉登嘉楼27日讯)登州今天下午执行首宗公开鞭刑,42岁男子莫哈末阿芬迪阿旺屡犯幽会罪而被判执行6下公开鞭刑,整个过程约耗时2分钟。
莫哈末阿芬迪于今午2时29分乘坐马江监狱押解车辆,并在两辆监狱巡逻车的护送下抵达阿穆克达菲比拉沙清真寺的A'asim礼堂大厅。
据《每日新闻》记者观察,莫哈末阿芬迪身穿橙色囚服,佩戴口罩,双手亦戴有手铐,他在执行鞭刑前,被带入房间内进行将近20分钟的身体检查,以确保其身体状况良好。
莫哈末阿芬迪也与马江监狱官员、登州宗教事务局(JHEAT)、以及卫生官员会面,并聆听有关刑法的宣读。
当官员宣读刑法后,阿莫哈末阿芬迪也点头表示明白。
公开鞭刑于今午2时50分开始,在2时52分完成6下鞭刑惩罚。
据观察,前三次的鞭打都落在莫哈末阿芬迪的背部,而其余三次则落在臀部。
随后,莫哈末阿芬迪再次被带入清真寺大厅的一房间内进行身体检查,并在今午3时1分被被戴上手铐,乘坐监狱押解车辆带离清真寺。
登嘉楼州宣传、传教及伊斯兰教法赋权事务委员会主席慕哈末卡里尔、登州宗教事务局专员罗兹比丁、以及登州伊斯兰教与马来习俗理事会拿督沙依克哈伦也在现场见证首宗公开鞭刑。
此次公开鞭刑有70名人士到现场观看,惟在执行刑罚期间,并未看到莫哈末阿芬迪的家属现身。
瓜拉登伊斯兰高庭于11月20日作出裁决,莫哈末阿芬迪阿旺因触犯《2022年伊斯兰教“酌定刑”(Takzir)(登嘉楼)修正法案》第31(a)条文,涉及第二次及以上的幽会罪,而被判处6鞭刑罚。
除了公开执行6下鞭刑,被告还被判处罚款4000令吉,否则将面临6个月监禁。
此前被告的鞭刑原定在12月6日执行,但因为请求伊斯兰法庭复审的缘故而遭推迟。
在此之前,该清真寺于今日的活动仍如常进行,包括今早共有约120名穆斯林前往清真寺进行周五祈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