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登27日讯)登嘉楼首宗伊教刑事罪公开鞭刑,于今午顺利完成行刑,全程未出现任何挑衅或混乱的情况。
据瓜登警区主任阿兹里助理警监指出,针对莫哈末阿芬迪阿旺的鞭刑,是基于伊斯兰刑法作出裁定,并在大马皇家警察的严格监督下予以执行。
“针对这名三度犯下幽会罪人士的行刑,于今午3时在周五祈祷之后顺利完成。”
他透露,当局共派出64名警员与官员驻守现场,以确保行刑过程在标准作业程序下顺利进行。
“警方的监督工作亦旨在保证行刑人员、受刑人员,以及公众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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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提到,此次公开鞭刑的裁定与执行,是为了确保穆斯林群体对伊斯兰教法的遵守与重视。
上月20日,现年42岁的莫哈末阿芬迪阿旺,因三度犯下幽会罪,遭登州伊斯兰高庭判处公开鞭刑6下。
这是登嘉楼首宗因伊斯兰刑事罪公开鞭刑罪犯的案例。
此举引来了有关违宪与不人道的反对声浪,如大马人权委员会就批评,这项裁决逾越了《联邦宪法》阐明的州权力范围,即仅允许鞭刑,而非公开鞭刑。
此外,马来显要组织(G25)亦提出反对,并呼吁首相拿督斯里安华介入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