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民主行动党全国主席林冠英不满高庭裁定国盟主席丹斯里慕尤丁需因为诽谤案败诉而赔偿135万令吉的部分裁决,而提出上诉要求追加赔偿金的利息。
林冠英于11月29日通过Guok Partnership律师楼入禀上诉通知,林冠英表示,他应获得有关赔偿的5%年利息,从诉讼日开始算起,直至赔偿付为止。
去年3月27日,林冠英入禀高庭起诉慕尤丁于2023年3月9日、11日和12日,在面子书上指控他过去在担任财政部长期间,撤销本地商业大亨丹斯里赛莫达拥有的阿布卡里基金会(Al-Bukhary)所享有的豁免税收优惠。
林冠英指出,这些诽谤性的言论暗示他滥用职权,授权或指示内陆税收局,向拥有免税地位的阿布卡里基金会征税和罚款。
高庭法官罗兹玛华在11月8日裁决慕尤丁败诉,且须向林冠英支付135万令吉赔偿金及5000令吉堂费
慕尤丁提出上诉后,高庭法官罗兹玛华谕令慕尤丁在12月31日前先支付40万令吉,并在2025年1月27日前,支付剩馀的102万令吉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