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高庭谕令土团党主席丹斯里慕尤丁在12月31日前,向前槟州首长林冠英支付诽谤案败诉的部分赔偿金。
《马新社》报道,林冠英的代表律师郭义雄表示,高庭法官罗兹玛华谕令慕尤丁在12月31日前先支付40万令吉,并在2025年1月27日前,支付剩馀的102万令吉赔偿金。
“法庭批准慕尤丁有条件暂缓执行,堂费为5000令吉。”
慕尤丁的代表律师仄丹亦证实了此事。
由于慕尤丁没有根据高庭于11月8日裁决支付140万2000令吉赔偿金(包括5万令吉堂费及2000令吉核定费用),林冠英在12月9日入禀法庭要求宣判慕尤丁破产。
慕尤丁随后寻求暂缓执行法庭裁决,直至上诉案审结,并称自己需要时间筹措这笔赔偿金,若法庭判他破产,其巴莪国会议员资格可能会遭到剥夺。
林冠英是于2023年3月27日,起诉慕尤丁通过面子书贴文,于同月9日、11日、12日指控他就任财长期间,撤销本地商业大亨丹斯里赛莫达名下阿布卡里基金会(Al-Bukhary)所享有的豁免税收优惠。
他认为,这些诽谤性的言论暗示他滥用职权,授权或指示内陆税收局,向拥有免税地位的阿布卡里基金会征税和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