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1日讯)上诉庭推翻高庭判决,判前公正党副主席拿督祖莱达退党,仅需支付公正党10万令吉。

以施美春(See Mee Chun,译音)为首的上诉庭三司表示,祖莱达需支付1000万令吉的金额过高且不合理,因此推翻高庭判决,谕令祖莱达仅需支付10万令吉。另两司为上诉庭法官拿督阿兹曼和拿督阿末卡玛。

时任公正党总秘书拿督斯里赛夫丁纳苏申是于2020年9月28日代表该党入禀诉讼,要求祖莱达支付1000万令吉,并指控她违反了与公正党的契约。

去年6月23日,高庭法官拿督阿克塔达希尔裁决公正党胜诉,并谕令祖莱达因违反她在2018年全国大选前所签署的契约,需赔偿1000万令吉予公正党,并且还需向公正党支付5万令吉的堂费。

不满裁决的祖莱达于去年7月8日,向上诉庭入禀上诉申请,以期推翻高庭的裁决。

赛夫丁在诉状中表示,祖莱达签署了一份契约,规定她在特定条件下需向该党支付该笔款项。

该契约条款列明候选人以该党旗帜上阵并中选后,若退党或加入其他阵营,或成为独立议员,最迟须在7天内赔偿该党1000万令吉。

公正党指控祖莱达在2020年2月喜来登政变时,追随时任公正党署理主席阿兹敏等国会议员集体退出公正党,加入推翻希盟政府的行动,但她保留以公正党旗帜中选的安邦国会议员职务,接著跳槽到新阵营,即国盟。

公正党在2018年第14届全国大选前,要求所有候选人签署法律文件,内容阐明,一旦议员资格被终止、跳槽或退党成为独立人士,都必须赔偿公正党1000万令吉。

公正党根据契约法令第71条文,向祖莱达追讨总额1204万9459令吉20仙的赔偿金,5%的年利率,以及其他法庭认为适当的赔偿。

祖莱达曾两度入禀高庭与上诉庭,指公正党强迫候选人签署的这份协议书,违反了联邦宪法第10条文的结社自由,要求撤销公正党索讨1000万令吉的诉讼申请,惟祖莱达的申请与上诉,都先后遭到高庭与上诉庭的驳回。

蒲洁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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