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高庭今日告诫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切勿在一马发展公司案(1MDB)的审理期间,在法庭外发表妨碍司法审理(sub judice)的言论。
这是由于检方此前向高庭投诉,指沙菲宜在午休期间召开记者会时,发表涉嫌妨碍司法审理的言论,且该言论近乎藐视法庭。
在一马发展公司案审理之前,副检察司阿末阿克兰对沙菲宜在记者会上的言论提出强烈反对,并称沙菲宜涉嫌就未决事项或法庭仍在审理中的案件发表言论。
他说,今天上午双方在法庭上作出的证词仍需要接受交叉质询,而这些证词尚未接受交叉质证,也还没听取另一方的证词,因此沙菲宜将其公诸于媒体和民众构成妨碍司法,是对审判的阻碍。
他也指责沙菲宜就此案的审判,发表近乎藐视法庭的言论,因后者称希望看到检方如何应对其计划向高庭正式申请让高盛集团前银行家黄宗华(Roger Ng)供证的举动。
他直言,鉴于沙菲宜尚未向高庭提出正式申请,因此其言论等同于向检方施压,以迫使检方同意让黄宗华作供。
“因此,尊敬的法官,我们强烈反对这种行为,且这也必须得到停止。这是不被允许的,因为这已经接近藐视法庭。”
沙菲宜否认藐视法庭
不过,沙菲宜随后却否认其言论构成藐视法庭,也不同意检方认为其言论妨碍司法审理的指控。
他辩称,自己只是在回应民众对纳吉证词的关注,并认为其向媒体解释法庭内的情况,不应被视为藐视法庭。
“这是一个新闻自由的国家,你不能把所有事情都等同于藐视法庭或妨碍司法审理,事实并非如此,甚至我连近乎藐视法庭都没有。”
他指出,若检方认为其言论构成藐视法庭罪,则可向法庭提出相关申请。
而阿末阿克兰则认为,沙菲宜近乎藐视法庭的言论或将导致媒体审判,并促请发喔听制止沙菲宜在法庭外就一马发展公司案件发表评论。
“沙菲宜的行为将案件审理带到了法庭之外,让人们对此发表评论。如今有了社交媒体,人民发表看法指示,我们就会受到一定的压力,这就是如今的现实。因此我们希望这种行为可以被停止,无论之后发生什么,都让我们在发表评论之前进行交叉质证。因为众所周知,全世界都在关注这场审理,就让我们专业一点,让它成为本次审判的一部分。”
应避免在庭外发表案件声明
对此,本案的承审法官科林劳伦斯则建议,沙菲宜当然有权向法庭提出任何申请的计划,但他或许可以避免在法庭外发表相关声明。
“我没有沙菲宜中午召开记者会的记录稿,但到目前为止,控辩双方都很文明,也许我们应该保持这种方式。我唯一能建议的是,不要在法庭外发表这些言论。沙菲宜也有向法庭提出申请的自由,但此事能不能就此打住?”
沙菲宜随后也接受了科林劳伦斯的建议,并表示他将慎重考虑有关让黄宗华供证的计划,并提出适当的申请。
“这样很公平,我接受。不过我必须说,为了不误导大家,时不时发表一些声明的情况是会发生的,因为每个人都在发声明。”
科林劳伦斯随后也提醒沙菲宜,若有关言论涉及妨碍司法审理,或将带来一定的问题;而沙菲宜也接受了这一说法。
一马发展公司案的庭审随后继续进行,由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继续宣读他的证人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