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封建帝制时期,虽然偶尔出现过资本主义萌芽,甚至在南宋偏安期间,为了从商人身上取得大量税收而放开商人出海贸易,以及于清朝控制商界松懈时段,出现过徽商、晋商等商阀,但它始终没有突破发展成一个强大资产阶层。其原因除了中国始终没有出现过一个强大、以工业品作为外贸或内销市场基础的经济发展阶段,便是封建朝廷对民间商人的牵制。
封建帝制压制商界的逻辑
在汉武帝刘彻以重农抑商的儒术治国之前,中国商人的社会地位并未被列为士农工商之末。汉朝之前的春秋战国时期,商业互通有无的社会功能颇为得到诸侯国君主的重视, 国君乐于能从商贾利润中取得税收,充作军饷和建设之用,也不视商人能以钱财威胁君主威仪。史籍中也鲜少听闻国君逼使富有商贾献捐国库、营造罪名杀人抄家及没收财产之事。春秋战国时期就出现过一批杰出的商人,诸如管仲、弦高、范蠡、子贡、吕不韦等。
吕不韦就是战国末期由商入政的例子。吕不韦通过扶持被送到赵国当人质的秦始皇父亲异人,成为秦国的国君,他也因此被封为丞相。随后秦太子嬴政继位,尊奉吕不韦为相邦。范蠡是春秋楚国人,后靠辅佐越王勾践灭吴国,功成名就之后他却弃政从商,成为巨富。吕不韦和范蠡最终的命运迥异。吕不韦由商转政,取得国家权力,最后却在风险高的政治搏斗中丧失性命。反之,识时务又由政转商的范蠡,最终能够终老天年。
巨富商人的命运
自秦始皇强化封建帝制和随后汉武帝重农抑商之后,中原大地之商人便得遵循朝廷控制商人的机制,唯唯诺诺办事及和官府配合合作,以免遭到无妄之灾。敢胆大妄为、漠视朝廷的违禁章法或敢对抗权贵者,多数下场都不好。基于这个历史传统,我们就明白历代中国商界大佬为何总对朝廷大员毕恭毕敬、绞尽笼络之能事,巴结奉承到极点。封建皇朝时期如此,即使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改革开放后的1990年代,福建还继续出现像赖昌星这类敢建一栋红楼收买厦门海关官员的富有中国传统思维的汉子!
说到此,我们不禁要问,汉代以来的封建皇朝为何对商人如此之严苛呢?以下论述数个最基本的皇权与商人阶层难于协调的缘由。
(一)土地是税收基石:土地可分成各类品质耕地,可按土地面积和耕地品质征收赋税。然而商人流动性较大,古代朝廷又缺乏精准会计审核制度,商人之盈利难于估计,税收难以估计。而且稽查官员也容易串通巴结,朝廷所得甚少。
(二)商人有了钱可轻易招募雇佣人员,可随时转换成士兵,会威胁皇权统治。汉朝末年天下大乱,财势雄厚的袁绍和曹操曾散去家财,招兵买马,各割据一方称雄,朝廷莫能约束。隋代以前还未成立科举制,朝廷财政困难时,经常以变卖官爵筹款。朝廷虽不允许商人当大官,但有钱势商人仍可以通过代理人买得官位,随后双方利益共通。买官卖官事件即使在科举制实行后,也还不时以各种形式出现。
(三)有钱势商人往往在朝廷腐败、天灾人祸频繁年代,与大官、地主一道,乘机以低价收购土地,土地兼并结果导致中、小农民流失土地,成为流民或山贼,甚至加入反朝廷队伍,成社会动乱根源。
(四)中国东面和南面濒临大海,出海经商是商贾赚取利润的重要途径。然而,以儒术治国的中原皇朝,特别是明清两代为盛,禁止民间出海经商,其目的不外是为加强中央集权、维护政治稳定及社会治安,以及防止沿海居民成为海盗,与朝廷为敌威胁统治。至于商人能为朝廷带来的税收,却视为次要因素。
针对禁止民间出海经商问题,本文特要加强论述其过程,因为此政策严重影响了近代中国的国力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其封闭后果更推迟了中国社会的现代化,促进了传统专制体系的延续。
明清禁止出海经商后果
明太祖朱元璋是集儒术和法家苛刻权术于一身的皇帝。对海外贸易,朱元璋要通过垄断渠道,将海上经济命脉掌控于皇权手中,不允许任何私人权势过大威胁统治安全。沈万三经商富甲一方,为了向朱元璋表白忠心,出资协助大明重建南京城墙时,不慎向皇上表示可以多给筑城工人薪酬,引起朱元璋怀疑他有收买人心之嫌,将他发配云南并死于该蛮荒之地,财产充公。
所谓集儒术和法家权术之大成的制高点是,皇权必须以农为本,国家经济控制在皇帝手里。市场诸多生意,均由官营垄断。海禁能保护传统的国内小农经济不受外部冲击,防范海外商品对国内市场的冲击。在朱元璋眼中,皇朝稳定是最重要因素。为加强中央集权,陆向大地政策的管理手段较为可靠,外向海洋管理较为困难。
明太祖明令“片板不得出海”的海禁,初期是为防被他击败的敌对余党势力藉海外基地卷土重来,以及海盗和走私活动等。朝廷除了官方控制的朝贡贸易,民间私自出海备受禁止,还限制造船的大小和规格。但朱元璋不知这一“祖制”将深深影响后世子孙对海禁的开放,以及严重影响了渔民和需出海做生意人的生计,以致100多年后出现猖獗的日本海盗袭击抢掠中国东南沿海地区时,不少中国人也假扮“倭寇”,参与掠夺和进行走私活动。
据明朝嘉靖(1521-1566)的“嘉靖实录”记录,倭患的起源,是东南沿海“奸民”想出海与外国人作生意,自称倭寇。其实70%的所谓倭寇,都是本国人。按朝廷剿倭将军胡宗宪所编写的“筹海图编”,“倭寇”中的十四股最大势力,头目全都是中国人。
明清商帮的崛起
尽管封建中国商人的社会地位低下,业务受限制,但在16世纪末期之后西方大航海时代带来的冲击,影响了中国的商业发展。17世纪之后的商人,凭借朝廷掌控稍微之松懈和自己的组织能力与某些官府赋予的特许权,形成一股有经济势力的商帮。在明清海禁时期,朝廷虽明令海外各国只能和官营企业做生意,而且在鸦片战争之前,通商港口只限于某些南方沿海城市。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些商人通过贿赂地方官员,双方大获其利。然而至高皇权毕竟没有动摇,商人也没有自身的政治代表层,始终摆脱不了封建体制的束缚,为生存而必须绝对服从皇命。
上述这类善于结交官府、精打算盘的商帮包括晋商和徽商,在落伍的传统财政管理和经营制度下,逐渐被较先进的西方金融制度淘汰。1840-1842鸦片战争后的上海,在五口通商的冲击下,由优良地理位置长江口的一个渔乡小镇,通过国际贸易,发展成中国首要商埠和港口,但上海晋商和徽商的地位并不显著。明清民间商人惯性养成低调不嚣张,懂得上下打点克服各种障碍,已进入中国商人传统基因。在今天的中国大陆和海外甚多的华人商界,还保留的相当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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