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著行动党816全国代表大会临近,围绕改革进度的讨论,逐渐集中在一个问题:面对团结政府改革未如预期,行动党是否应该继续担任政府职位?
这并不是一场“原则与官位”的简单道德判断。留任不等于贪恋官位,辞职也不必然代表坚守原则。政府职位终究只是推动改革的工具。大会真正需要判断的是:执政近4年来,行动党所掌握的行政权,是否已经转化为具体的制度改变?
改革并不只有轰轰烈烈这一种形式。只要一项政策能够改变旧有规则、扩大人民保障、打破垄断,或让制度变得更加公平,即使只发生在特定部门,也是真实的改革。反之,一项计划即使拨款庞大、宣传热烈,如果没有改变制度如何运作,也未必称得上改革。
过去几年,这样的部门改革并非不存在。
沈志强担任人力资源部长期间推动24小时非工伤意外保障计划(LINDUNG 24),将社险保障从工作期间发生的工伤,扩大至非工作时间发生的意外;陆兆福领导的交通部开放车辆检验市场,打破PUSPAKOM长期独家经营的局面;教育部也在黄家和担任副部长期间,落实所有大马教育文凭(SPM)考获10A或以上并提出申请的学生,不分种族获得大学预科班录取的政策。
提出这些例子,不是为了证明团结政府已经完成改革,而是要说明,行政权确实可以转化为制度改变。这些措施分别扩大社会保障、开放市场竞争和增加教育机会,让一部分人民获得过去没有的保障与选择。
当然,这些改革并不完整。(LINDUNG 24)由雇员承担供款,其参与机制仍有讨论空间;大学预科班原有的固打制度也依然存在。我们不应否定已经跨出的一步,也不能把这一步包装成改革已经完成。
行动党和希盟都不是单独执政。团结政府内的重大改革必须经过不同政党协商,改革速度可能更慢,成果也未必完全符合原来的主张。这是必须承认的政治现实。
但政治现实不能成为无限期拖延的理由。改革可以分阶段完成,规模也可能因妥协而缩小,却不能永远停留在宣布、研究和成立委员会,更不能让改革方向在一次次妥协中迷失,甚至转向。
总检察长与检控官分权、强化反贪会独立性、政治献金监管、资讯自由立法及更完整的权力制衡,至今仍是行动党和希盟无法回避的课题。这些改革涉及国家权力如何被行使、监督和约束,不能由若干部委取得的成绩所取代。
当然,必须坦率承认,其中不少改革并不获国阵支持,甚至触及团结政府内部各党的既有立场与政治利益。行动党和希盟无法单方面推动,是政治现实;但作为改革阵营,也有责任公开说明阻力来自哪里、曾经作出哪些争取,以及接下来准备如何继续推进。
因此,816大会不应只是一次关于政府职位的表决,也应该成为行动党对执政表现的验收。党必须清楚交代:已经完成了什么、哪些改革仍在推进、阻力来自哪里,以及下一阶段的目标和期限。
如果选择留任,就必须证明行政权仍能换来更多真实、持续且可以验证的改变;如果选择退出政府职位,也必须说明失去行政权以后,如何形成更大的改革压力,而不只是完成一次政治表态。若没有说清楚,无论去留,都可能失去意义。
说到底,去留的判断标准只有一个:留在政府,是否还能发挥推动改革的作用。能,就留下;不能,就退出。至于行动党是否已经走到这个十字路口,最终应交由816大会逾4000名代表共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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