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5日讯)香港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触犯国安法案周一裁决,法官裁定他各项罪名成立;法官待黎智英提交求情信后,再作判刑。法官表示,被告须于明年1月前提交求情信。
台湾中央社报导,黎智英及《苹果日报》3家公司各被控一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及一项“串谋刊印、发布、邀约发售、分发、展示及或复制煽动刊物”罪。前者属于《港区国安法》罪行,后者是一般刑事罪行。
被控的公司为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和苹果日报互联网有限公司。
黎智英又因为卷入“反送中”运动支持者、“香港故事”成员李宇轩的案件,被加控一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
上述案件由高等法院处理,主审法官3人,他们是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李运腾和李素兰;案件于2023年底起借用西九龙裁判法院进行审理,整个审讯历时156天。
在审讯期间,控方曾指黎智英为知名传媒大亨,是所谓香港民主派支持者,2019年反修例(反送中)社会动乱事件发生时,他与《苹果日报》高层等串谋勾结外国势力危害国家安全。
根据控方和从犯证人在审讯时的举证及作供,黎智英的罪证包括向各方输送金钱;谋划主导反修例运动,但未成事;促使美国制裁中国,且在香港国安法生效后并未停止;印刷特刊,煽动民众上街;要求美国阻止香港订定国安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