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9日讯)香港将从本月15日起实施“举报滥用公屋奖”,成功举报者最高可获3000港元(1737令吉)奖金及感谢状。
香港电台报导,房屋局局长何永贤周四表示,如果有邻居将公屋(公共租住房屋)单位用在不恰当行为,才是破坏居住环境,挺身而出举报是保护好的邻里关系。
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委员、立法会议员梁文广表示,计划的重点是起警惕和警示作用。
香港《星岛日报》报导,何永贤指,一定要实名举报,最终是否给予奖金,会视乎谁是最关键的证据。若同一个案多人举报 或平分3000港元奖金。
何永贤表示,为免有关计划被滥用,每宗可获奖励的举报会由“评审委员会”审核及面见,作出最终决定。
台湾中央社报导,香港地小人稠,私人住房一向不足,不少人住在由政府兴建并出租的公屋。
根据官方统计,当前香港约有300万间住房,当中私人住宅约170万间,出租公屋86万间;香港750万人口中,29.8%住在公屋,即超过200万人。
举报计划获各界支持
从媒体及各界的反应看,这项举报计划深获支持。
政府兴建公屋,是以廉价租金出租给有需要的低收入家庭,对租住者或家庭收入有一定限制。不过,许多家庭在租用公屋多年后,随著子女长大,收入开始增加,甚至变成富户,但他们仍然不愿离开,而当局也难以查核。
几年前,媒体曾报导,一些公屋的停车场内出现不少名贵房车,与租住者的身分不匹配。为此,房委会开始积极调查各住户的收入及生活现况,从而收回大量房屋。
1950年代以前,香港经济尚未起飞,加上来自中国的难民众多,他们大都住在木造或铁皮搭建的贫民窟,当时俗称“木屋区”,而这些“木屋区”容易失火,民众苦不堪言。
1950年代初,港英政府开始兴建公屋,以安置低收入家庭或遭火灾的“木屋区”贫民,这些公屋当时俗称“徙置区”或“廉租屋”,它们颇为简陋,空间有限。后来,这些出租屋由于过旧而予以重建,加上新建的,全部称为公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