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7日讯)中国广西近日传出整形医疗纠纷,一名妇女在短短24小时内进行了双眼皮、隆鼻等6次整形手术,没想到术后第3天准备出院时昏倒,紧急送医院抢救后宣告不治。家属愤而控告医院,求偿118万元(人民币,下同,约72万令吉)。

据《红星新闻》报导,上述悲剧发生在南宁市,柳太太在当地一家整形医院接受整形,首日下午进行了双眼皮和隆鼻手术,隔天中午又接受了抽取大腿部脂肪填充在脸部和胸部等手术,24小时内共接受了6项整形手术。

没想到第3天准备出院时,她却在电梯口倒地不起,院方当即进行紧救,并叫来救护车送往大医院继续抢救,可惜最终在下午5时许被宣告死亡,留下丈夫与2名孩子。

柳太太的丈夫心痛之馀,在听闻噩耗后就选择了报警。他也委托委托鉴定中心进行尸检,鉴定意见显示柳太太符合抽脂术后,肺动脉栓塞,导致“急性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

对此,整形医院称柳太太应对整形可能导致的后果承担预判义务,仅凭这份鉴定意见,并不能说明己方的诊疗行为有过错及过错大小,所以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涉事整形医院。
涉事整形医院。

法官委托鉴定机构,对于整容手术的过错大小进行鉴定,而多家鉴定机构都提出要整形医院提供诊疗规范。对此,院方却迟迟拿不出来。

法院最终裁定整形医院必须承担全额赔偿,初步判赔逾100万元(约61万令吉)。然而,整形医院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案件进入重审。重审时,参与救援的两家医院指出,此次连续密集手术增加了血栓风险,且门诊部不具备麻醉科,无法实施二级手术。

鉴定机构指出,诊疗机构在进行诊疗的过程中,没有对患者进行静脉血栓栓塞症的风险评估,认为诊疗行为存在一定的过错,与患者的死亡有因果关系,参与度为同等原因。

法院最终判,整形医院应赔偿柳太太的家属59万多元(约36万令吉)。

陈燕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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