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16日讯)男子因不喜欢看到在路上的交通灯已陈旧,而且亮度模糊而自行拆下属于巴达旺市议会的交通灯,结果被判罚款3000令吉或以监禁3个月取代。

此案被告为40岁的欧某,被控在2021年11月11日,约中午12店,在哥打圣淘沙一带的某小学附近的交通灯十字路口处,偷了3个属于巴达旺市议会的交通灯的配件。

他此举抵触刑事法典第379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长达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根据案情显示,警方在接获民众的投诉后前往案发地点查看并逮捕被告。

被告向警方表示,他对该处陈旧的交通灯看不顺眼,希望有关当局能换新的。他说他此举是为了大众的利益著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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