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1日讯)一名男子日前在社交媒体发文,抱怨自己在文良港观看电影《惊奇4超人:第一步》(The Fantastic Four:First Step)结束后,因尝试拍摄片尾彩蛋而遭电影院工作人员喝斥,未料事件在网络上掀起热议,网民们纷纷力挺电影院,批评男子“违法在先,还敢上网投诉”。
该男子在贴文中写道,他在观看电影结束后准备用手机录下片尾彩蛋画面,但被现场工作人员制止。“他用不爽的语气叫我删除,我跟他说我还没录到,他看了手机也证实没拍到,但一句道歉也没有,还不爽地说:‘下次给我看到你偷录的话,你给我小心点。’”

然而,该贴文不仅未获得同情,反而引起网民挞伐。不少人直言男子“不懂法还敢呛声”,认为电影院有权维护版权,防止未经授权的录影行为。
更引人关注的是,连影院业者GSC小编也在贴文下回应,语气强硬地留言:“录录录,录个屁!” 引发大量网民按赞支持,笑称“这次小编火力全开,骂得漂亮!”
留言区也一面倒批评男子自曝其短:“不录就没事,还要发文丢脸”、“拍片尾也是侵犯版权,GSC讲得没错”、“录影片还理直气壮,这种观众真的该教育一下。”
根据马来西亚相关法令,在电影院内未经许可录制任何电影内容,包括片尾彩蛋,也属违反版权行为,影院有权制止甚至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