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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5日讯) 分析员认为,大马应将5G网络设备供应商选择多元化明确纳入5G政策,并制定保障措施,确保网络业者与供应商发生变动时,市场仍保有真正可行的替代性选择。

Global Asia Consulting分析员沙米鲁阿里夫奥斯曼(Samirul Ariff Othman)指出,拥有两家不同的5G网络业者,并不代表两者采用不同的供应商体系,也无法确保他们不会同时依赖相同的关键供应商。

他说,大马应将设备供应商多元化,以及具备更换供应商的能力,列为5G政策的明确目标。

沙米鲁是在马樟国会议员袁怀绍于10月22日呼吁大马保留西方及中国科技选项后,作出上述评论。

目前,大马两家5G网络业者——国家数码公司(DNB)采用爱立信(Ericsson)的设备;而U Mobile则委任华为(Huawei)及中兴通讯(ZTE)为供应商。

无法避免采用相同供应商

同时,沙米鲁指出,2025年第7号部长指示(Ministerial Direction No. 7 of 2025)要求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支持双网络模式,包括频谱安排及服务持续性,但这项指示本身并未要求两家网络永久采用不同的供应商体系。

“MCMC的执照指南说明,相关执照在技术及服务选择方面保持中立;不过,个别执照仍可能附带特别条件。”

此外,他说,根据目前公开的资料,他尚未发现任何明确且具有约束力的规定,能够确保两家网络业者在未来供应商变动后,仍维持不同的供应商体系。

不过,沙米鲁强调,这并不代表相关保障措施一定不存在。

他指出,个别业者的执照条件、频谱条件或承诺事项,仍有待向MCMC进一步确认。

“政府应明确说明相关保障措施是依据哪项法律或政策文件制定、所产生的具体义务,以及如何确保业者遵守。”

沙米鲁警告,若两家网络依赖相同的关键供应商,可能同时面对软件漏洞、供应中断或技术支援受限等风险。

因此,沙米鲁建议政府公布一套明确政策,并通过执照或频谱条件、采购要求及持续监督机制落实,确保相关义务同时适用于两家网络业者及未来接手的获批业者。

采购决定交由业者管理

他认为,若重大股权、供应商或网络共享安排的变动,可能显著增加两家网络业者对共同供应商的依赖程度,就应进行网络韧性评估;至于一般采购决定,则应继续由业者自行管理。

他说,采购过程中应考虑网络安全、设备兼容性、长期技术支援,以及是否具备可信赖的供应商转换方案;同时,政策执行也必须尊重现有合约,并给予业者合理的过渡时间。

他强调,不能单凭供应商来自哪个国家,就判断网络是否安全,或两套网络是否真正具备独立性。

此外,沙米鲁也建议政府定期公布相关报告,并确保符合资格的批发客户能够公平使用两家网络。

无论如何,沙米鲁强调,任何政策都无法阻止未来政府改变方向,但若相关义务有明确公布,并经过咨询及国会监督,将有助于提高政策延续性,同时让政策调整更加透明及负责任。

可持续性运作首要考量

另一方面,大马策略与国际研究院(ISIS Malaysia)分析员法丽娜赛益(Farlina Said)表示,确保网络服务可靠及持续运作,应是政府的首要考量。

她指出,供应商多元化有助于降低单点故障风险(Single Point of Failure),避免一旦某个关键供应商或系统出现问题,就可能影响整个网络运作。

法丽娜认为,若大马希望吸引国际企业进驻,业者在作出选择时,可能需要考虑不同行业及供应链合作伙伴各自面对的网络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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