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公司董事因涉嫌总额1,055万令吉的7项刑事失信罪,今日(11日)在吉隆坡地庭面控,惟两人皆不认罪。

控状指两名被告62岁的丹斯里莫哈末达勿峇卡(Tan Sri Dr. Mohd Daud Bakar)及54岁的拿督诺丽莎达祖丁,于2021年至2024年间,身为董事及股东期间,将“股东预付款”挪作协议以外的用途,涉及多名个人及机构投资者。法官批准两人分别以10万令吉保释,案件6月19日过堂。 (摄影:连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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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刑事失信1055万令吉 丹斯里与一名公司董事面对7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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