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5日讯)妻子在毫不知情下竟“被当老板”?新加坡一名56岁男子被指将任职公司的物流业务当成“私人提款机”,在妻子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妻子名义注册独资企业,随后凭借128张从未提供服务的虚假发票,在约6年内诈骗公司超过200万新元(约639万令吉)。
该名男子因涉嫌欺骗、洗钱及未经授权存取电脑资料,将于明日(26日,周一)被正式提控上庭。
据《联合早报》报导,新加坡警察部队今日发表文告指出,警方是在2025年7月16日接获报案,指一家公司的一名前员工在约6年间涉嫌欺诈,涉及金额高达200万新元(约639万令吉)以上。
根据警方初步调查显示,该名前员工利用担任公司物流经理的职务之便,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其名义注册一家独资企业,再以该企业名义向自己任职的公司提交128张从未提供物流服务的虚假发票,导致公司蒙受庞大损失。
进一步调查也发现,男子随后将这些涉嫌犯罪获得的收益,用于个人投资与日常开销。
被告目前一共面临13项控状,包括1项未经授权存取电脑资料罪、6项欺骗罪以及6项洗钱罪。
根据新加坡《滥用电脑法令》,未经授权存取电脑资料罪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万新元(约16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7年,或两者兼施;在《刑事法典》下的欺骗罪,可被判监禁最长10年,并可另加罚款;而在《贪污、贩毒及其他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下的洗钱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0万新元(约160万令吉),或监禁最长10年,或两者兼施。
新加坡警方强调,当局严正看待商业欺诈与金融犯罪,任何人若滥用受信任职位进行欺诈及洗钱行为,必定会依法受到严厉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