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7日讯)男子斥巨资对一名女子展开追求,送钱、送珠宝,甚至出资购房,不料女子之后另嫁他人,男子入禀法庭追回这笔多达六位数的“恋爱费”,指控女子制造假象,让他相信两人的感情会开花结果,但女子反驳是男子一厢情愿。
根据法庭判词,起诉人刘祥傲(译音)是新加坡人,答辩女子吴美銮(译音)则是马来西亚人,两人于2008年在一家公司工作时认识。
男子称,两人到了2009年底已进入长期、认真的恋爱关系。2009年至2015年间,他陆续给对方大量金钱和财物利益,包括替她支付保险费、个人开销和生意费用。
他也为女子购买一套准备作为订婚礼物的珠宝配套,并出资在马来西亚购买“婚房”。
不但如此,男子还让她使用一个马来西亚储蓄户头,供她提款使用。
根据统计,男子这些年花在女子身上的钱总计超过10万新元(约319470令吉50仙)和2万1600令吉。而他之所以愿意付钱,是因为一直误以为女子愿意与他维持专一恋爱关系。
后来在2015年,男子发现女子已婚,新郎不是他,才知道“女友”原来另有谈婚论嫁的对象,最后也她结婚了,但新郎不是他。
男子觉得女子原来只把他当成提款机,多年来制造假象让他以为这段感情会开花结果,决定告上法庭,追讨这笔超过10万元的“恋爱费”。
女子应诉时则否认两人曾有这样的关系,她说两人从来没有确立专一恋爱关系,男子的认知其实是他的主观假设。
她虽承认收过男子给予的财物和金钱,但认为都是男子自愿支付的钱或赠送的礼物。
值得一提的是,男子一直到2022年才入禀法院追讨这些款项。他的立场是女子“不正当得利”,认为这些财物和款项是在他错误相信两人处于专一关系的情况下才给出的。
男子提出的诉讼文件透过社群媒体和手机聊天应用程式发送到女方手中,但女子始终没有出庭应讯。男子最后在2022年获得缺席判决,女子须支付男子所追讨的款项。
男子之后把判决拿到马来西亚准备执行,但一直没有收到女子的付款,于是启动针对她的破产程序。有关文件除了送到她在新山住址,也刊登在马来西亚报章。
直到今年4月,女子才向新加坡法院申请撤销原有的缺席判决。她说,在父母看到报章的破产通知后,自己才得知被起诉。
法院审理女子的申请后,批准撤销早前的缺席判决,但强调这并不代表任何一方胜诉或败诉,案件将在女子正式提交抗辩后继续审理。